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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子打伤交警 对簿公堂时后悔了

时间:2015-09-17 10:24:48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晚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今年2月25日,年近20岁的巴州区男子聂某在酒后对执勤交警推搡、踢打,朋友施某过来帮忙,导致两名交警因伤住院,造成交通堵塞一个小时(曾作报道)。近日,检方以妨碍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9月16日上午,此案在巴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未宣判。

  案件:醉酒男子阻拦交通、踢打交警

  检方指控,2月23日下午3点过,被告人聂某酒后窜至巴州区南坝丰碑路“翡翠城”小区门口时,因无理取闹造成交通堵塞,巴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执勤交警彭宗军对其劝解,让其离开,但被告人聂某不但不配合,还抓扯彭宗军的衣领、肩章,并企图推搡打骂。

  彭宗军见状,立即呼叫支援,执勤交警李平德接到呼叫后带领其他两名交警立即赶到了现场,准备将聂某带至派出所,遭到聂某的强烈抗拒,并对李平德进行拳打脚踢。

  执勤交警在对聂某强制带离过程中,被经过此路段的被告人施某看到,聂某和施某相识。施某遂用身体阻挡执勤警车车门,不让交警带走聂某,并对李平德进行推搡,在李平德进行口头警告后,两名被告人均不听劝解并抓扯、推搡执勤交警,整个过程持续了约40多分钟,造成一百多辆车被堵。

  后经鉴定,李平德和彭宗军本次损伤系轻微伤。今年2月24日,聂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4月3日,施某也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两人都被取保候审。

  庭审:赔偿金额达不到一致

  在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同时,两名受害人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申请。庭审当天,原、被告双方悉数到场,李平德和彭宗军一共要求赔偿住院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万多元。双方对案件事实无异议,只是针对这一赔偿金额有不同意见。被告辩护人称,对于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有不同意见,但该赔偿的一定积极赔偿。

  法庭上,两名被告一直寡言少语,认罪态度较好。被告聂某称,当天自己因为喝了几杯酒,在醉酒之下才做出了如此荒唐之举,确实不应该。两名被告分别宣读了自己的道歉书,希望获得原告的谅解。两名原告认为,两名被告暴力袭警、妨害公务,情节恶劣,请求法院依法从重判处两被告有期徒刑并判决支持两原告的民事赔偿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法官称将择期宣判。

  提醒:妨害公务罪最高可处三年刑期

  律师冯剑说,在本案中,由于其中一名被告酒后肇事,妨碍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时间长达近一个小时,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加上两名原告的身体多处受伤,治疗时间比较长,所以原告有权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据悉,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如果构成妨害公务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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