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昌县司法局、平昌县公安局紧密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快速便捷灵活的优势,在以江阳、城西警区和得胜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政府主导,科学规划、有效推进,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模式,聘请专(兼)职调解员驻所办公,抓住化解矛盾的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了矛盾双方的利益,消除了一些群众认为公安机关化解矛盾纠纷不作为而产生的怨言与误解。“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化方法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调解被群众亲切誉为“身边的法庭”。
据统计,该县75%的公安派出所已建立了专业性治安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今年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69起,其中治安纠纷781起,调解成功率98.2%,“民转刑”案件同比下降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