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昌县司法局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高标准严格要求,以“四个全覆盖”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信任和拥护。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一是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整合全县“网格员”资源,以“县-乡-村-组”一体为主线,建立起信息化、动态化、实战化、全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网和覆盖城乡的网络化四级联动纠纷调解体系,定期排查社会矛盾纠纷,防止转化升级。二是实行纠纷风险评估制度,对风险等级较大的事项立即报告上级单位协调处理。对已发生的一般矛盾纠纷,按照“不激、不拖、不捂”的原则,准确把握当事人心理和有力工作时机,找准问题关键,拉近调解距离,协调公安、民政、劳保、工商等部门联动处理,形成解决问题合力。三是促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对接机制,鼓励和引导老干部、老党员、退休政法干警和热心公益的人士成立“老娘舅调解队”、“夕阳红陪调团”等群众性志愿组织13个,在4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调解组织618个,共计5887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负责指导和调解辖区矛盾纠纷。四是开展人民调解直通车“三庭”(流动调解庭、现场调解庭、坝坝调解庭)便民活动,免费为民间矛盾纠纷提供调解服务,实现了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逐步形成琐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格局。认真做好处理公开和回访工作,跟踪督导协议履行情况,打造矛盾纠调处“平昌品牌”、“平昌经验”。2013年以来,共调解纠纷16246件,调解成功15941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8.1%。
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一是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片区法庭和社区,建立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居)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村居法律服务联络点。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资源,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二是促成工、青、妇、残联等组织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联动与配合,形成“纵横到边、部门联动、惠及全民、好管好用”的公共法律服务网格体系。截至目前,全县已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44个,法律服务联络点578个,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覆盖率达90%。
帮教转化全覆盖。一是以“网格化”管理为主要模式,建立完善全员化、全流程、全方位覆盖的教育帮扶体系,及时搜集有效信息,对帮教对象建卡建档,实现一人一卡、一人一档,专人转档。及时跟踪帮助教育转化有违法倾向的矫正对象。二是建立警力联动、司法联动机制,及时对矫正对象进行帮教、回访和监督,实现对特殊人群的“全覆盖、无缝隙、零遗漏”管理。
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以“法律七进”为抓手,以法治示范创建为目标,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狠抓“六个关键”(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这个“关键队伍”,学校和农村这个“关键群体”,村(社区)这个“关键细胞”,督查问责这个“关键手段”,媒体创新这个“关键平台”)。集中开展“百千万”活动(百个法治宣传小分队送法到基层,千名干部进村入户讲法,万名学生“带法回家”)。打造“三微两网一平台”(微博、微信、微电影、县政务网、县普法网、普法短信平台)和“法治示范、媒体宣传、活动宣传、社会宣传”四大平台等系列文化品牌。重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化、网络化、常态化、持续化,营造浓厚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取得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