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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熟睡 男子偷走包内现金

时间:2015-10-12 13:35:44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晚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南江县两名无业男子邓某某、陈某游手好闲,多次结伴偷盗。近日,邓某某和陈某分别被南江县法院判刑。

  今年2月2日凌晨,邓某某、陈某窜至南江镇米仓山大道文星段刘某某租住房处,采用推门入室的手段进入房间,趁刘某某熟睡之机,将刘某某放在床边外套内的480元现金盗走。三天之后的2月5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邓某某、陈某再次窜至刘某某家中实施盗窃时,被刘某某发现,二人迅速逃离现场。

  然而,两人还是没有停止偷盗行为,2月13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邓某某窜至南江镇南门广场一糖果摊位帐篷处,由于时间已晚,摊主朱某某已经在帐篷附近熟睡,两人便悄悄将朱某某放在帐篷内挎包中的843元现金盗走。

  案发后,南江县公安机关立即展开侦查,邓某某和陈某分别因涉嫌犯盗窃罪于4月2日和4月10日被南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一致,被告人邓某某、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均当庭自愿认罪,并请求从轻处罚。

  南江县法院判决被告人邓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被告人邓某某、陈某分别退缴所获赃款1128元和2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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