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有机结合。一是明确日常监管内容,重点监管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资金支付流程、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税收执行情况等;二是成立财务检查领导小组,实行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制,定期召开检查汇报会;三是制定财务收支检查方案,对负责区域内的乡村财务开展全面检查,形成财政监督与业务股室相互衔接、相互补充、齐抓共管的财政“大监督”格局。
(2)限期整改与处理处罚有机结合。一是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分类汇总,集体审定,杜绝避重就轻、以缴代罚、变相降低处罚标准与门槛等问题;二是分乡(镇)出具财政检查报告,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建立跟踪落实台账;三是督查整改情况,通过会议通报、暂停拨款、扣减、收回财政资金等措施责令整改到位,切实提高纠正违规违纪问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集中培训与交叉审查有机结合。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学习新政策、纪律和会计实务,通过考试强化财政干部业务技能;二是实行轮流交叉审查,每季度组织乡与乡之间业务人员交叉审查账务。
(4)定期报告与集体稽核有机结合。一是乡镇在月末向当地政府报告当月财务收支情况,并提出下月资金使用计划;二是重大财务事项、大额财政支出由财政所提交县政府集体决策、集体稽核,加强事前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