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大爷说,他要求超市进行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当超市拒绝了他的这些要求。
8月12日,赖大爷将四川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资阳建设路店告上法院,要求超市在当地电视台、报纸公开赔礼道歉,在超市出入口等位置张贴道歉书,并要求超市赔偿精神损失费9万元。
超市:
并未搜身 仅要求配合调查
11月25日,家乐福资阳店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事系误会,超市员工并未对赖大爷进行搜身,仅仅是要求赖大爷配合调查。
超市认为,此事系员工行为过失,主观上并无侵害赖大爷名誉权的过错。而且超市员工并未在大庭广众下宣称赖大爷为小偷,当时超市人流也较少,监控视频也未进行公开传播。
家乐福资阳店相关负责人称,此事由于误会产生,给赖大爷带来了不愉快的购物体验。事件发生后,超市员工向赖大爷表示了歉意,“第二天我们客服联系大爷,希望能代表门店上门致歉,大爷一开始答应后来又回绝了。”
法院:
侵害名誉 判超市公开道歉
10月11日,雁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家乐福超市资阳店的行为已经侵害了赖大爷的名誉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