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下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之特殊教育专题评估报告显示,从2014年起,各地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单列,年生均标准达4000元,预计2016年达到不低于6000元。
报告指出,《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五年来,特殊教育政策保障显著加强,特殊教育投入力度明显增加。从2008年开始,四年中,中央和地方累计投入54亿,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以中西部地区为重点,支持新建和改扩建1182所特殊教育学校; 2012年开始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二期项目,累计下达资金24.42亿元,重点支持了62所残疾人中高职院校和高等特殊师范院校,用于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购置教学康复实验设备。
从2014年起,各地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单列,年生均标准达4000元,预计2016年达到不低于6000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也逐步得到同标准落实。
报告显示,特殊教育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截至2014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2000所,其中2009-2014年期间新增加328所,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且残疾儿童较多的县都有1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