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各级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等资金2700余万元及时下达至各县区,并配套制定资金使用方案、用途和监管办法,按照项目建账立卡,实行专项资金封闭运行。
(2)建立食品药品民生资金台账,项目和资金使用实行一线核实销号,并与财政共同管理,定期通报和限时整改反馈意见;县区建立制定符合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要求的内控制度,实行资金月报告制度,保障民生专项资金项目12月底全面完成。
(3)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按新标准建立市、县药品检验机构,梯次培训医疗器械技术,全面实现食品安全监测持证上岗。
(1)将各级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等资金2700余万元及时下达至各县区,并配套制定资金使用方案、用途和监管办法,按照项目建账立卡,实行专项资金封闭运行。
(2)建立食品药品民生资金台账,项目和资金使用实行一线核实销号,并与财政共同管理,定期通报和限时整改反馈意见;县区建立制定符合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要求的内控制度,实行资金月报告制度,保障民生专项资金项目12月底全面完成。
(3)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按新标准建立市、县药品检验机构,梯次培训医疗器械技术,全面实现食品安全监测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