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扶贫局围绕精准扶贫,探索群众“参与式”监督,对扶贫项目和资金实行“四个公开”。
评定公开。创新建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十步工作法”,严格按照标准和流程,全程邀请群众参与监督,做到群众票决和表决相结合,对有争议的建卡对象成立村民评审组公开讨论确定。
项目规划公开。坚持把规划落实到乡(镇)、具体到村户。对到村到户项目结合乡镇规划和村发展目标,根据贫困村和贫困户自身优势,项目实施规划、内容、标准由群众参与、讨论、决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确保项目符合群众意愿。
政策落实公开。对落实到贫困户的各种扶贫移民政策,坚持群众评定、公示公告、公开兑现原则。对每笔扶贫资金使用的内容、规模、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资金来源等全面公示,并建立到户到人补助资金领取明细台账。
项目实施公开。按照群众决定、群众主体、群众监督、群众受益原则,组建群众代表不低于30%的监督小组,全程参与项目规划、实施、监督、验收。项目阶段性报账质量评估和验收终结报告必须经群众代表签字,方可到县级财政报账结款,实行质量验收回溯倒查制度,真正做到项目民选、标准民定、筹资民议、资金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