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权颁证明权属。深化农村“八权一股”制度改革,完成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对集体“三资”进行登记评估、股权量化、经营盘活,颁发农业特色产业所有权证、标准化基地用益物权证等94宗。
(2)完善政策赋权能。建立区、乡(镇)、村三级产权交易流转平台,完善农村产权交易评估、抵押担保等配套体系,赋予农村土地经营权出让、抵押、担保等权能,探索农户宅基地有偿退出办法,由集体经济组织按50元/平方米进行预收储。
(3)促进流转释权利。探索“整村流转、先股后转、委托流转”等模式,在投资规模较大、生产周期较长的地方,试点突破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将流转时间确定为30年。探索“三权分置、三权受益”利益分配机制,对航测新增土地面积收益,80%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留归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公共支出。对土地整理新增面积收益按4:3:3的比例,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建卡贫困户和经营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