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祯鸿收藏的简报
【推荐理由】
从警21年,一直在基层派出所辛勤耕耘,无怨无悔、默默无闻地履行着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用青春和汗水践行着人民警察的光荣使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举报帖附上的“艳照”
2013年9月,在一篇《昭通绥江基层民警警务工作纪实:绥江民警苟祯鸿在平凡岗位书写辉煌人生》报道中,苟祯鸿被这样介绍:1993年8月参加公安工 作,先后在绥江县公安局田坝派出所、中城派出所等部门工作。2009年10月因工作表现突出,任绥江县公安局新滩派出所所长;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因出色 的工作表现和优异的成绩,多次受到县委政府和市、县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
12月4日,云南当地论坛有实名举报帖称,云南昭通绥江县公 安局办公室主任苟祯鸿玩弄女性,受害女性醉酒后被其带到单位宿舍发生了性关系,并晒出一张双方的“艳照”和一张苟某签名的50万元“借条”。对此,绥江县 纪委一负责人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绥江县纪委已对举报事件成立了调查组,目前仍在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