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实际操作层面,“早退休”制度却屡屡被钻空子
没关系的满足条件不能退,有关系的不满足条件也能退
尽管中央对提前退休原则做了规定,到了一些地方,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下,就变成没关系的满足条件不能退,有关系的不满足条件也能退。
就拿失去劳动能力来说,按照规定,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以提前退休或病退。在实践操作中,由申请人向所在区、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鉴定,该部门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给申请人进行相关鉴定。鉴定的依据是国家标准和当事人伤病的客观表现,但是鉴定结论的作出者是医学鉴定专家,且审批的权利也掌握在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手中。如此一来,就有很多暗箱操作的空间,“有关系的,可以直接搞个病退。没关系的,真病了也不能退。”广西桂西地区一位旅游局局长如此告诉《南风窗》记者。在湖北襄阳,一个号称哥哥当劳动局副局长的骗子,短短 3个月就骗了10多个人20余万元,其招数只有一个:可以帮办提前退休。

虽然满足条件,高龄的环卫工人常常难以提前退休
于是,当一些官员有更好的谋生渠道或下海经商等,他们完全可以通过此途径办个提前退休,不仅可以搞第二产业,还确保自己在退休时有保障。
人社部社保研究所原所长何平也注意到这种情况,其在2013年底清华大学举行的一个学术讨论会上明确表示,“在一些场合,提前退休成了寻租腐败的沃土,地方官员掌管审批提前退休的权力,借此从中牟利,助长了养老领域的搭便车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