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9时35分,浙江省嵊州市的犯罪嫌疑人俞某在笔录上签字画押。他是诸暨“7·17”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嫌疑人榜上的第46名。俞某的落网,意味着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诸暨林业第一案告一段落。

“从业30年,没碰到过这么大的案子。涉及的野生动物之多,网络之庞大,案值之高,在浙江省也是首位。”诸暨市公安局民警说。
9个月时间里,诸暨市公安局和诸暨森林公安的民警一起,去了广东、湖南、河南等7省,浙江境内更是走了个遍。目前,46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梳理涉案人员的50余条线索移送浙江省14个县市区。此案案值达4000余万元。
一条乌龙线索
2015年7月17日早上7点不到,森林公安值班人员接到情报,有人要到诸暨交易“老虎肉”。
8时30分左右,民警抵达“老虎肉”交易方可能途经的路段设下卡点。这3处卡点位于诸暨交通要道,往来车辆密集,拦截的民警认真检查每一辆可疑的车辆。到中午12点,百余辆车经过,无一所获。办案民警心里难免忐忑:难道情报是假的?
一直到下午两点,有一辆可疑的面包车进入视线。
民警按照流程,拦下车打开后备厢,看到里面有整厢的可疑肉制品。司机姓陈,来自磐安,是名野生动物经营户。但他却说,这些都是野猪肉。
正在疑虑,搜查的民警发出一声惊呼,其中一个袋子里翻出一副头骨。有人比对了一下,头骨上的牙齿跟成年人大拇指一般大小,这么大的骨架,怎么可能是野猪?经过当场盘问,陈某终于承认,这是狮子肉。
“老虎肉”的线索,牵出的却是一袋狮子肉,20公斤左右。
进一步搜查,工作人员从陈某随身携带的小包里发现了一本销售账本,上面的内容让人瞠目结舌——小勇:活球8.2×1050=8610;下骆宅:活鸟4×800=3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