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季承介绍,这些文物字画中,不乏唐伯虎的楷书,文徵明、八大山人、仇英等名家的画作,浅草寺建造图和梵文藏金刚经也价值巨大。
季羡林助手之子出庭作证
在法庭上,季承提供了父亲书写的委托书等24个证据。
季承的代理人表示,季羡林与北大签订的捐赠协议书中无捐赠目录,双方也未交接。“所以,协议并未成立,也没有生效。”代理人说。
据代理人介绍,2008年,山东大学教授张衡等人披露季羡林收藏的数十幅名人字画,从2007年开始分批流向拍卖市场。虽然北大方面随后坚称季老藏品未流失,并撤掉了季羡林秘书杨锐(时任北大党委副书记吴志攀之妻)的职务,但这还是引起了季羡林的警觉。
代理人称,在这种情形下,季羡林对北大已经失去信任。于是在当年12月手书两份委托书,这也意味着2001年的捐赠协议已经失效。此外,代理人表示,占有不一定要直接,可以与被告共同组建“季羡林文化基金会”处理这些文物,也可以学杨绛先生那样,捐给国家博物馆。
昨天,季羡林助手的儿子杨某出庭,他证明季羡林先生已委托季承处理其全部财产和事务,因此季承有权就捐赠协议提出主张。
“还有一位重要证人、季羡林关门弟子、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钱文忠因身在藏区,无法前来作证。”代理人称。
□被告
季羡林未表达要撤销捐赠
北京大学辩称,季羡林先生未有撤销《捐赠协议》的行为,且《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可以撤销的规定。季承提出“返还原物主张”没有依据。
北大一方申请了5位证人出庭作证,意图证明季羡林先生与北京大学之间的捐赠协议为季羡林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有过两次公开、正式的捐赠移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