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巴中在线 > 新闻频道 > 社会 >正文

肚子疼手术致十级伤残 揭其幕后原因

时间:2016-07-19 11:32:56     作者: jiangjiang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2015年10月28日,文文突然说肚子疼,家人赶紧把她送到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就诊。一系列检查后,医生诊断其患有卵巢畸胎瘤,需要住院手术。“当时我们就问儿外科接诊的王姓医生,这个手术在你们医院有无先例,能不能做?她回答说这个手术经常做,没问题”,蒋学富说,孩子毕竟年龄小,又听说是畸胎瘤,家人对医院能不能做这个手术比较谨慎,当时特地问了医生,如果不能做,他们准备到南京儿童医院住院手术。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们决定在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做手术。

  一名11岁的小女生文文(化名)因为肚子疼被家人紧急送到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就诊,不曾想,手术后22天腹腔引流管持续流淌引流液,最后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医院过错造成其十级伤残。日前,患者家属就此向本网投诉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医生专业认识不足,对患者及家属抱着应付态度,放任病情发展,导致患者多次错失治疗时机,最终造成孩子无辜致残,希望依法讨回公道。接到投诉后,7月13日、14日本网赶赴连云港进行了调查。

  2016年3月24日,连云港正达司法鉴定中心经过严格的鉴定程序,依法出具鉴定意见书,认定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手术记录中没有记载畸胎瘤是否破裂、网膜腹壁等种植的情况及取结节送病理记录、如何取出肿物的过程等,存在手术记录不详细等病历书写不规范的医疗过错。同时,畸胎瘤手术对于肿瘤取出技巧要求高,避免破裂污染盆腔,需要用大量生理盐水或者葡萄糖水反复冲洗腹腔,避免发生化学性腹膜炎及盆腔种植,医院存在对卵巢畸胎瘤认识不足,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医疗过错。综合得出结论: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承担95%以上过错责任;文文后续治疗费用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2016年4月21日,该中心因患方申请,依法作出患者文文大网膜切除,构成人体损伤十级残疾的司法鉴定结论。

  “司法鉴定后,妇幼保健院赔偿了240541元,已经结算。文文后来又去北京2次检查治疗,每次花费8000多元,医院给予了报销。但今年7月再次去北京治疗,医院不同意报销,双方再起纷争。”蒋学富说,为此,他已经跑医院沟通很多次,还是没法解决。

关键词阅读: 肚子疼 伤残

你有微信?通过微信可以学习财经知识,锻炼交易技能:关注公众号招金财富(微信ID:bwp816)财富伴您左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