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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肖像被使用 刘翔状告“滴滴”索赔126万元

时间:2016-08-05 14:01:51     作者: xiaowei    来源:凤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因“滴滴出行”在其官方微博中发布了关于“刘翔”的配图微博,前奥运冠军刘翔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运营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刘翔诉称,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在“滴滴出行”官方微博中,发布了内容为“#刘翔退役了#我的跑道!我的栏!每一段结束,都是另一个开始,加油!”的配图微博。微博内容先是介绍刘翔赛跑成绩,之后转而介绍“滴滴出行”软件,并使用了六幅刘翔肖像作为配图。

  刘翔认为,“滴滴出行”官方微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肖像图片,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极易使公众误认为刘翔系“滴滴出行”代言人或与“滴滴出行”存在某种合作关系,使刘翔蒙受外界诸多误解,故起诉要求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删除侵权链接及侵权图片,并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26万元。

关键词阅读: 肖像 刘翔 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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