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未成年犯罪案例越来越多,小孩子也越来越难管,近日,公安部拟将行政拘留执行年龄降至14岁,相比之前的16岁降低了2岁,这一意见的实施将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怎样的改变?对社会有没有负面影响?

专家建议,降低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年龄应当慎重,同时,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应当简单采取成人化的处罚模式,特别是应十分慎重适用行政拘留等拘禁类措施,建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12周岁为界限,设置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具有教育矫治和预防功能的干预措施。
行政拘留不宜用在未成年人身上
“行政拘留不宜用在未成年人身上,没有效果,反而起坏作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宋英辉告诉记者,现行处罚法及修改意见的措施,都是立足于成年人的,缺乏未成年人视角。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是其心理行为偏常的外部表现。这种心理行为偏常受多种因素影响而形成,对其干预矫治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行政拘留时间短,又没有专业干预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实施危害行为的问题,反而可能造成负面影响,既与未成年人保护的方向相悖,又无助于改善社会治安秩序。
在宋英辉看来,行政拘留难以对未成年人起到预防作用。未成年人实施危害行为,具有不同于成年人的特殊性。从外部因素来看,大多违法未成年人深受家庭监护缺失、父母教养不当、学校教育偏差、社会消极环境或不良资讯的影响。从个体自身因素来看,此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身心处于过渡、发展的不稳定、不成熟状态中:在脑发育方面,尽管脑的重量和容积基本达到成人水平,但是大脑机能远远落后于成年人,特别是前额叶皮层远未成熟,辨别是非、控制行为、遵守规则的能力弱;在心理方面,处于“第二次危机”的青春期(12周岁左右至18周岁),内心充满矛盾,情绪容易波动,具有很强的叛逆性、冲动性。因此,在外界不良环境的影响下,未成年人容易不计后果,实施危害行为。
“对未成年人予以行政拘留,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确可以暂时隔断他们与不良社会环境的联系,在短时间内防止他们继续实施违法行为,但作用非常有限。”宋英辉说。
宋英辉认为,行政拘留会给未成年人的社会化造成负面影响。从行为自由到行政拘留后封闭式拘禁,其所处环境会发生巨大变化,这会对未成年人的大脑发育、性格养成、心理健全产生影响,甚至有可能促成其形成反社会人格,导致攻击性增加,日后矫正的难度更大。
对于具体条文,宋英辉建议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时,在第一章(总则)第五条第三款后,补充增加“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整合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有关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在适当位置单独设置为一条。”宋英辉说,具体条文为: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交由学校进行告诫,或者公安机关予以训诫,必要时成立帮教小组,制定改正计划,进行跟踪帮教。公安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责令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履行以下义务:向被害人致歉和赔偿,遵守行为规范,接受教育矫治,参加校内或社区服务,接受保护观察,改进家庭教育。经训诫仍不改正的,可以依法转入专门学校。不满12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有关机关和部门予以支持、监督。监护人拒不履行以上规定义务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法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谢树红建议,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增加一部分内容,“是学生的,由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学校共同对其进行警示教育”。
更多每日焦点新闻资讯关注三分钟天下事(2017.2.17) ,每天10点准时更新、欢迎大家收藏和订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