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防止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南江县朱公乡认真做好学校食堂监管工作。
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是否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法人是否是学校校长。
严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关。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上墙,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制品和水产动物,餐饮具和设施设备是否保存清洁,是否经过消毒处理。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尽量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强化应急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增强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的负面影响。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和投诉举办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