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自主招生,考生自由择校,一方有才一方惜才,双方达成意向,本是好事,就因为不合乎一个小程序,被投档权在中间横插一杠,导致双方好事难成。试问,这合适吗?
陕西4位高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因北外提前批次综合素质面试考试与陕西高校外语口语测试时间“撞车”而无法参加后者测试,结果陕西省招办表示,没有参加陕西口语测试的考生不予投档,这意味着这4位考生今年面临无学可上的境地。
随着高校自主招生面扩大,考试“撞车”不是什么新闻,考试可以“撞车”,但不能导致“人亡”,误伤无辜的考生。成绩优秀的考生,仅仅因为考试“撞车”这一外部原因,而无法接过心仪高校递过来的“橄榄枝”,无论是考生本人、家庭、学校还是公众,恐怕都难以接受,这也是舆论站在考生一边的心理背景。
陕西省招办似乎也没有过错,他们一直强调,今年3月就确定了高考外语口语测试时间为6月19日,而北外直至4月才确定该校综合素质面试时间,要说“撞车”也是北外“撞”过来。其次,按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紫贵的说法,“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省里要有一道关进行考试,学校的成绩也过关了,就可以投档了,不符合这个条件的话,学生就被录取不了”。如此说来,陕西省招办也是照章办事。而且,“凡是学生与省招办沟通的,都会协商解决他们的问题,让学生兼顾两个考试”,甚至还就此事与教育部沟通过,可谓“仁至义尽”矣,难怪他们理直气壮,不怕投诉。
一个令家长不服的问题来了,既然凡与陕西省招办沟通过的,都得到官方协调,让考生兼顾两个考试,那么,这4位考生中至少两位家长事先就和陕西省招办及北外联系过,为什么陕西省招办没有一碗水端平,帮他们解决考试“撞车”问题?这件事上,究竟存在什么交易,还是有人说假话,不得而知,至少陕西省招办存在失误。
从事件迷雾中跳出来,我们不难发现问题的关键所在,那就是投档权。高校自主招生,考生自由择校,一方有才一方惜才,双方达成意向,本是你情我愿、利国利民的好事,就因为不合乎一个小程序(省里的口语测试),被投档权在中间横插一杠,导致双方好事难成。试问,这合适吗?优秀考生进不了名校,别说对考生、家长、高校,哪怕对当地也不是什么好事。高校教育体制改革进行了这么多年,多半都落在考试上,涉及招录层面的很少。时下所谓高校的自主招生,多半也是螺蛳壳里做道场,空间有限,因为分量最重的部分,包括评价权、考生投档权、计划分配权等仍被教育行政部门把控着。假如省招办不投档,高校再想招某位考生恐怕也无可奈何。随着大学自主招生改革向纵深推进,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否也应作相应调适,将缓释出的权力赋予高校?
希望陕西此次事件最终得到妥善解决,还考生受教育权,不要再僵持。假如还能进一步,对一些深层问题进行反思,那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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