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我和丈夫婚后收养了孤儿做养女,并办理了收养手续。后来我们夫妻俩因感情不和离异,养女随我生活。目前我生活拮据,孩子在上小学。我要求前夫出一部分养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他以孩子不是他亲生的而拒绝。我想咨询作为养父应该支付养女的抚养费吗?
冯剑律师回复:养父有义务支付养女的抚养费。因为按照《收养法》的规定,高女士夫妇与养女之间已经形成了收养关系。虽然这种关系是一种法律拟制形成的亲属关系,但是依据《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这与因血缘关系形成的生父母子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双方都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责任。因此,养父应当支付养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