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3月16日,在巴中监狱的简易法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黄晓东敲响法槌。
当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行5人到场旁听了冯某等12名“三类罪犯”的减刑案件审理。
与普通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类似,减刑案件的程序首先是宣布法庭纪律、告知罪犯基本诉讼权利,依次进行宣读提请减刑建议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申请减刑人最后陈述等程序。另外,检察员和审判长还当庭对被申请减刑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
代表、委员们认为,到高墙之内感受“阳光司法”,不仅能身临其境的感受法院的庭审过程公开、公正,促进服刑人员自觉地积极地接受改造,更能让司法权最大限度地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公正,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同时,也为自己更好地履行代表、委员的监督职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悉,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审判监督庭专门负责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去年办理减刑、假释案件800余件。市中院以裁前公示、公开开庭审理、代表委员旁听庭审三项制度为基础,致力于减刑假释案件审判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从2014年开始,市中院承办的减刑假释案件均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力推代表委员旁听常态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