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中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强
(2015年3月3日)
各位代表:
我代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市中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以建立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健全规范管理、正风肃纪、素质提升三大工作机制为重点,坚持公正司法、严格司法,为巴中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受理案件22288件,办结21587件。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1916件,办结1878件,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荣获全省法院争创“两个一流”特等奖、全市政法工作一等奖。
一、聚焦稳定抓惩处 推进平安巴中建设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全市法院充分运用刑罚手段,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严惩暴力犯罪。审结杀人、强奸、抢劫、聚众斗殴等案件233件,判处罪犯380人。对李海成绑架、强奸、抢劫未成年学生,陈代珍聚众围攻公安机关,刘飞等恶势力团伙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批重大刑事罪犯依法严惩,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案件21件,判处罪犯23人。对周明发以高息为诱饵、诈骗239名受害人集资款1.15亿元,赵登荣合同诈骗571万元等经济犯罪依法严惩,维护正常经济秩序。
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77件,判处罪犯92人。对阆中市原常务副市长陶伟、恩阳区原副区长杨超、市农业局原副局长苟兴聪、渔溪镇原党委书记刘祥志等贪污受贿依法严惩,推进反腐倡廉。
从重打击毒品犯罪。开展涉毒品犯罪专项审判,审结案件52件,判处罪犯76人。周忠运输、贩卖麻古5524克,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被判处死缓,保持打击涉毒犯罪高压态势。
严惩危险驾驶犯罪。审结案件129件,判处罪犯129人。对岳兴富醉酒无证驾驶出租车拉客、交通肇事逃逸等案件,集中审理、集中宣判、集中宣传,扩大教育震慑覆盖面。
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加大与公安、工商、质检部门对接,快审严惩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审结案件7件,判处罪犯19人。田润福等购销假冒伪劣烟酒,张军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牛肉干,均被判刑并处罚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严格执行刑事政策。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意见,树立铁案意识,坚持大要案件案情会诊、现场查勘,死刑死缓等重大案件无改判和发回重审。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刑事案件1114件1471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1315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49人,无期徒刑以上7人。
二、聚焦发展抓调节 服务巴中经济建设
巴中最需要的是发展,人民最希望的是我们一心一意助推发展,全市法院顺势而为,把民商事审判重点锁定在服务发展大局、民生改善等方面。
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项审判。配合打击“三违”专项活动,审结商品房买卖、拆迁安置纠纷案件111件,成功化解平昌县建设社区300户居民与中信房产公司长达8年的拆迁安置补偿等纠纷,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
开展交通事故专项审判。与公安、保险等部门,联合出台《交通事故案件赔偿项目标准指导意见》,减少因赔偿标准不统一、认识不一致导致的上诉、信访问题,审结案件660件,调撤率67.4%,上诉率下降3个百分点。
引导民间借贷合法有序。调研分析民间借贷类型化纠纷的产生根源,研究化解方法技巧,采取就地审理、宣传教育、司法建议相结合,妥善化解倪公寿与柴兴勇3000万借贷纠纷等案件1842件,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百日行动”,利用春节前后在广场、车站、场镇开展农民工维权咨询48次,与电视台联合制作农民工维权访谈节目,增强维权意识,设立“绿色通道”,强化诉前调解,快结快执,审结案件716件,兑付劳务报酬1771万元。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探索涉环保案件“四合一”审判模式,坚持引导、教育、惩治相结合,审执结龙大义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恩阳区兴旺畜禽繁育基地直排污水等案件31件,增强群众环保意识;调处巴中嘉年华有限公司侵犯《喜洋洋与灰太狼》美术作品著作权,刘泽超、张耀等侵犯“泸州老窖”驰名商标权等案件22件,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维护家庭社会和谐。针对外出务工潮带来的婚姻、“三养”案件高发问题,重视保护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军属、残疾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案件4275件。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不公开审理和犯罪档案封存,开展判后回访和跟踪帮教115人次。深化“大调解”工作机制,制定《开展诉非衔接化解矛盾纠纷实施方案》,针对各地频发的医患纠纷,联动卫生部门、基层组织,采取邀请调解、委托调解、诉前调解等方式,妥善调处岳玉琼、陈秀琪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57件,成功化解升华集团与迈晟达公司安置还房等涉众型民事案件,民事一审调撤率75.4%。
规范引导涉诉信访。出台《涉诉信访改革实施细则》,规范接访、化解、分流、终结流程,从落实院领导包案责任入手,化解涉诉信访重点案件57件,落实信访救助23.5万元;强化源头治理,坚持首问责任制和信访风险评估制,院领导接访236人次,每周通报分析信访动态47期;完善应急处突预案和集中演练备勤,确保重要节点无赴省进京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三、聚焦民生抓保障 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以便民利民为切入点,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开展“执行风暴”专项行动。继年初“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后,4月我们又启动“执行风暴”。利用LED、公交车载电视、网络集中发布《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通告》,公布“老赖”照片和信息,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公安、金融部门积极支持,建成“点对点”查控系统,协助查询868次,冻结、强制划拨480余万元。强化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实行交叉执行、悬赏执行,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执结案件4611件,执行标的2.58亿元。四川日报、中国法院网进行专题报道。
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市中院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整合完善导诉、立案、缴费等五大分区十二项功能,实现导诉分流3650人,提供咨询458次,判后答疑95次。在全省率先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提供法律咨询、案件查询、举报投诉等综合服务423次。减化诉讼费退款手续,减免诉讼费184人84.5万元。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探索以中心法庭为主,社区巡回法庭和乡镇办案点为辅的法庭办案新模式,推广使用电子签章、远程视频接访和移动POS机缴费,提高法庭工作效率,42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8954件,调撤率72.8%。平昌江口法庭、巴州梁永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