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大桶水”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规范“大桶水”生产经营行为,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大桶水”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通过“宣传发动、企业自查、集中整治”等三个阶段,摸清了全市“大桶水”生产经营状况,遏制了无证生产、制假等违法生产行为,依法整治了以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黑桶”、“大桶水”产品中致病菌等指标超标等质量安全隐患,全面落实了“大桶水”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收到了预期效果。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大桶水”生产企业34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8份,先后抽检41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2批次,立案查处3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