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的贫困户参加新农合。协调各部门统筹解决五保户、孤儿、残疾人、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参保问题,落实个人筹资全额补助;对整家外出务工的贫困户,提前电话告知参合时间、筹资标准,鼓励及时参合;对确实不能按时回来的贫困户,动员其亲属先行垫资,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缴费的,协调村两委妥善解决。
(2)100%的贫困患者享受集中诊疗服务。按照“1+4”(即以1家县级医疗机构为中心,片区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地名卫生院及民营医院为骨干)模式,成立医疗卫生精准扶贫专家团队,每年定期深入所有贫困村开展普遍性的集中诊疗服务;对无法到现场接受集中诊治的,安排上门服务;对外出返乡短暂居住的,开展点对点服务。
(3)100%的贫困患者进入“三专”管理。按照“村建专门台账、乡建专门档案、县建专门信息库”的要求,对建卡贫困人口定期摸底排查,详细精准录入相关信息;对疾病现状、诊疗方案、治疗效果和经费报销情况,实行台账化管理,并根据病情轻重、病种分类实行“五色”(如丧失劳动能力的标为红色)标记,动态规范管理,及时销号补录,确保识别精准不错、信息精细不漏、治疗精确不误。
(4)100%的贫困患者享受特殊政策。对全县因病住院的建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建立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根据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个人累计自付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照20%、30%、40%、50%给予补助;建立大病保险再补助制度,个人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除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和医疗费用补助外,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按照30%给予补助。
(5)100%的贫困患者住院治疗得到特别关爱。对确需住院的,通过县乡医疗机构专门绿色通道,根据病情实行分级住院治疗,各医疗机构设立专门窗口优先办理;留守老人在基层卫生院住院期间,安排专门人员帮助看护。
(6)100%的计生特困家庭贫困患者得到重点帮扶。在认真落实兑现计划生育奖和特扶惠民政策的同时,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落实低保政策、改善居住条件、子女入学、养老和医疗保障、开展心理慰藉和社会关怀等方面,给予重点帮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