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机械之冲击、摩擦、砂轮机产生火花而引起。
4. 电焊、气焊产生的火花而引起。
5. 裸火而引起。
6. 烟火、排气管火花而引起。
7. 自燃着火、如油布、产业废弃物、垃圾等而引起。
8. 静电而引起。
9. 雷电而引起。
(二) 危害物质
化工厂储存大量之下列危害的危险物质及易燃物质:
1. 易燃性气体。
2. 可燃性液体。
3. 废弃物质。
4. 建筑物、装潢材料。
5. 纺织品。
6. 纸、塑料品、油漆。
7. 粉尘等。
二、防止对策
为防止化工厂之火灾、爆炸事故发生,须采取下列之防火、防爆治理:
(一)设备安全间隔
动火作业地点应与化工厂设备、油槽等保持适当之安全间隔、以防范动火产生之火花引燃四周设备发生火灾,假如安全间隔受地形或环境所限,其安全间隔不够时,可增设防爆墙或固定水墙、水雾补救,以防止动火的火花飞溅至制程地区。
(二)工厂危险场所之划分
工厂区或油槽区,依其危险的程度,划分为第一和第二危险场所,在危险场所内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而且非防爆型电气设备,必须放置于危险场所之外,以策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