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针对“境外机构领导人员缺乏有效监督,2012年以来,4家单位‘一把手’接连出现违规违纪问题;5名现职干部裸官或违规取得外籍身份”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境外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印发了《关于设立境外机构廉政建设工作联络员的通知》,列明境外机构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和要求,强化境外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继续加大对境外机构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2016年拟对5家境外机构开展廉洁履职监督检查,已完成对1家机构的廉洁履职检查。对5名“裸官”或违规取得外籍身份的境外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和严肃处理。三是继续严格执行和完善境外机构管理层及关键岗位员工任前谈话制度,建立健全行前集中培训机制。通过党校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持续开展境外机构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培训和依法合规教育。2月初和3月下旬已举办两期境外机构主要负责人专题研讨班,传达了中央和总行党委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新精神、新政策、新要求。四是通过考察考核、专题调研、信访核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境外机构班子成员日常情况的掌握和监督,加强总行相关部门的日常沟通和信息共享,抓早抓小抓预防,对小问题及时提示提醒。五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境外机构干部任期制管理,按规定实施定期轮换。六是对一名境外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一名部门负责人的违规事实进行了核查,并给予了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27.针对“合规体系不健全,业务操作不规范,引发一些风险事件”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境外合规制度机制。印发了《关于加强境外反洗钱人员配备与管理的意见》,有效落实境外反洗钱人员配备和履职管理要求;组织境外机构内控合规风险全面自查并将结果报送人民银行与银监会;研究制定境外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合规官准入退出、履职、报告和考核等工作机制,计划7月份举办境外机构合规官培训班。二是梳理排查了35家境外机构近三年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今年计划对13家境外机构开展合规检查,落实总行对境外机构合规风险的监督管理。三是制定了《2016-2020年合规文化建设规划》,加强包括境外机构在内的全行合规文化建设。四是加快完善境内外合规管理系统。今年完成境外机构涉敏集中甄别机制改革,两年内完成境外反洗钱监控系统优化完善;持续推进集团监督检查管理、内部交易管理等合规管理系统的研发、优化与应用,进一步健全集团合规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五是加强境外合规专业队伍建设,优化合规队伍结构、外派合规官、合规人才滚动交流等工作机制。六是扎实做好对境外机构的合规服务和支持。有序推进“沃克尔法则”国际监管规则的实施,充分运用“境外内控合规之窗”等载体,及时做好监管解读、制度培训并及时通报情况、提示预警合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