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针对“凡提必核要求执行不严,裸官清理工作不到位,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流程要求。二是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环节嵌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确保硬控制有效到位。三是着重抓好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员工管理办法》(工银党办[2015]22号)相关规定的落实,加强对员工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的日常监督。推进“裸官”任职岗位常态化管理,对新报告、新发现的“裸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或督促其放弃移居。四是完成了对总行管理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的排查,筛查出个别相关企业与我行有信贷、资管等业务往来,到目前为止核查未发现相关领导干部存在违纪违规问题。五是在全行组织开展了员工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排查,截至目前已给予762人党纪政纪处分,对其中情节较重风险较高的16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被追责人员中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12人,二级分行以下基层机构负责人28人、关键岗位人员256人。六是认真做好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个别干部档案信息有涂改、信息记载不一致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组织认定。目前,全行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完成约90%,6月底前全部完成。同时,加强日常档案管理监督检查,目前已检查16家机构。
15.针对“近亲繁殖现象比较突出,总行管理的691名干部中,220名干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系统内工作”的问题。一是开展员工配偶、子女在系统内工作情况专项摸底调查,5月底前完成。二是完善《集团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9月底前印发,增加或进一步明确员工子女控制、准入条件设置、亲属回避制度执行和加强纪律监督等方面的内容规定。三是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在管理人员所在单位内提拔任用,或者在管理人员所在辖区范围内提拔担任下一级管理职务的,须按照要求在作出决定前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并将其作为2016年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的重点内容,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严肃追究责任。四是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在系统内就业的,要结合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如实申报,并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事项,在班子成员范围内进行披露。
(五)关于“存贷款领域以权谋私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16.针对“信贷业务是全行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的重点领域。一些基层机构负责人、客户经理失职渎职,尽职调查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启动了信贷经营管理架构调整,在体制机制上加强信贷经营和风险管理,主要从提升客户准入层级、落实信贷风险责任、严格信贷资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整优化。相关机制改革上半年首先在8家分行试点,明年在全行逐步推进。二是试行新的信贷运营与监控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风险管理转型,着力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风险监控主要停留在事后等问题。新的信贷运营监控模式上半年首先在广东分行试点,明年在全行推广。三是做好贷款存量移位与增量并轨管理,控制潜在风险和新增融资劣变。以存量移位工作为抓手,统筹配置存量融资到期收回及增量资源,确保融资投向合理、质量可控。四是从信贷业务授权、人员和机构资质管理等方面加强对信贷从业人员和基层机构的管理,推行信贷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信贷经营机构实行定期检验制,对未达标机构不再授予经营资质。五是修订完善信贷产品制度,配套改造系统功能,严防虚假贸易背景、虚假抵押担保、虚假贷款用途等风险,提高防假反假能力。六是加强信贷流程各环节风险管理和制度执行,加强前中后台信息传导,提升全流程、各环节对风险异动的反应能力。七是完善考评办法,强化资产质量和风险防控考核,增设2013年以来新增贷款不良率、贷款劣变率等指标,促使各单位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业绩观和风险观,纠正“重市场、轻风险”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