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前,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仍然按照2015年确定的1850元执行。7月1日后,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新标准执行。
五、扩大稳岗政策实施范围
对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转型升级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实施不裁员、少裁员措施,按照稳岗人数,给予每人每月600元,每年最多6个月的稳岗补贴,补贴人数不超过企业申请补贴年度在岗职工总数的50%。政策到期后生产经营仍存在困难的企业,可以在申报补贴的次年再次申请享受最多6个月的稳岗补贴。同一企业稳岗补贴政策最多享受三次。
(一)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积极履行缴费义务,不欠缴失业保险费;
2.近两年(当年和上一年度,以下同)没有裁员,或裁员低于全部职工人数10%;
3.近两年进行了兼并重组、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转型升级等生产经营活动,或申报补贴当期经营亏损或微利,利润和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4.采取职工培训、轮班工作、调整工时等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二)申请程序
企业向参保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填报《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其中市属企业需由集团(总公司)出具意见。
六、加大对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力度
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按照《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企业职工参加《天津市职业和技能等级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可享受培训费补贴、鉴定费补贴、职工培训津贴。
(一)培训费补贴
企业职工参加《目录》内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享受培训成本100%培训费补贴;取得高级工及以下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非常紧缺、紧缺、一般紧缺不同程度,分别享受培训成本100%、90%和80%的培训费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