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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召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座谈会

时间:2015-05-05 11:21:33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为适应农业生产方式的新变化,健全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效,持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4月30日,巴中银监分局、市农业局、市金融办联合主办召开了巴中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座谈会。

  座谈会上,南江北牧集团、通江三套车生态农业专合社、通江健森葡萄种植专合社、恩阳亿阳中药材种植专合社、巴中浩湖猕猴桃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代表就企业基本情况及特色产品、企业经营状况及市场前景、资本金来源及可提供的抵质押务、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及目前面临的融资困难,对银行业机构的金融服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银行业金融机构分管信贷工作负责人针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分别作了解答,介绍了本机构已开展和即将开展的涉农信贷产品、担保方式、产品创新、抵押方式、利率优惠和服务等,详细介绍了银行抵押融资贷款的相关政策、产品信息和操作流程。他们特别提醒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要做到有发展计划、有规章制度、有财务审计报告等基础资料,要善于包装项目、包装产品、包装自身,常态化地积极对接各大银行,建立良好信誉。

  巴中银监分局、市农业局、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针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作了解答,表示将采取有力措施,给予巴中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项目上的扶持,促进巴中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的发展。

  会议指出,巴中是农业大市,是革命老区,也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三农”既是银行业机构的商业机会,也是银行业机构应尽的社会责任。虽然巴中市人口数在全省排第11位、幅员面积排第12位、耕地面积排第15位,但是,2014年巴中市第一产业增加值仅为82.42亿元,在全省排第17位,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895元,在全省排倒数第二,仅比甘孜州高588元,只有全省平均水平的78.32%。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新型主体的主动性。实践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是当前实现农村农户经营制度基本稳定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效结合的重要载体。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加大对新型主体的金融支持,对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实现“四化同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要创新服务,提高服务新型主体的针对性。目前巴中市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进展顺利,各县(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已经建立,市农业担保公司、各县(区)贷款风险基金也正在筹建,所以要在创新信贷模式、创新担保方式、创新管理流程、合理确定利率、培养客户经理等方面努力,加快对新型主体的优质服务。三是要强化沟通,提升服务新型主体的有效性。要有效服务新型主体,必须强化银政、银企沟通对接。新型主体要善于与银行沟通,银行机构要主动与企业对接,加强协调配合,发挥支持合力。

  工行巴中分行、农行巴中分行、各县(区)农村信用联社、南充商业银行巴中分行、国开村镇银行巴中分行、德阳银行巴中分行分管信贷工作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客户经理、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负责人代表等参加了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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