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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确定土改总方向 “新秩序”基本建立

时间:2014-08-12 15:55:32    作者: 87371378    来源:央广网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8月10日,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近期,国土资源部将“征地制度改革”、“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三个领域,作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深化改革的“新秩序”基本建立。根据这一“新秩序”,国土资源部还将陆续制定出台“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等内容,并适时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我国土地市场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农民们又能获得哪些看得见的实惠?天下财经昨晚采访了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马庆斌。

  马庆斌,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研究领域包括区域发展、城市化、产业战略、农民工、土地等。

  记者:我们上面提到的这三项改革为什么会成为土地改革中的新秩序?它的重要性体现在哪里?

  马庆斌:大家知道实有关乎农民利益有三个权利,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集体收益的分配权。对于承包经营权来讲,改革难度相对较小,但是在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方面,矛盾还是比较多的,它和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以前,无论是在征地还是土地的增值收益方面,城乡之间有很大的差别,这实际上也是过去的土地管理制度,也是多年以来城乡收入差距处于高水平,而且不断扩大的根本原因。从这个意义上简单来说,就是打破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

  记者:围绕这三项工作统筹推进以后,土地市场会有什么样新的变化?

  马庆斌:土地供应的速度、数量,包括土地供应过程中行政成本都会有明显的变化,而且土地市场会变得更加具有可预期性。需要强调的是,它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土地市场,一旦农民可以更加公平的享受城镇化的红利,他的收入会在短期内快速的增长,那么对于撬动庞大的农村消费市场,扩大内需,对于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都有重大的意义。

  记者:您提到这三项改革会给农村带来快速的发展,农民们能够获得哪些实实在在的实惠?

  马庆斌:可以说是革命性的一个机会,因为以前我们讲对农民进行土地补偿,即使是你补偿,这里面的合理性也是值得商榷的。这次改革不仅将这些矛盾存在的基础消除掉了,更关键的是这个意见也提出了建立增值收益分配的机制,而不再谈补偿机制。如果再结合一下前几天出台的户籍制度改革,打破了农业和非农业身份的差别,这一次的土地改革从身份的差别打破,再到利益共享,这本身就是真正给农民一个实实在在的,而且是持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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