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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大多没有上岗证 盘点中介坑人的3大招

时间:2016-04-15 11:31:27    作者: jiangjiang    来源:互联网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据了解,我市在2014年底启用房源信息编码系统,要求中介机构在房源信息发布时附上该房产的房源信息编码,方便查询房产产权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抵押甚至被查封的情况。没有产生房源信息编码的房源,很难说是“真房源”。

  不过,现实市场中,机构通过购买商业网站端口发布信息,只有对所发布的信息进行包装才能更吸引客户。久而久之,发布信息主要是为招揽客户,是否真实有效倒成其次。

  房产市场配资行为 也成此次检查重点

  本次专项检查,还设有金融检查组,重点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存在违规从事房地产金融服务行为。

  据了解,2015年底以来,部分特大型城市房地产市场异动,主流意见认为,房地产市场中以首付贷、消费贷为表现形式的房地产市场配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特大型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并蕴含着较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首付贷、消费贷等基本以房地产经纪机构为渠道发放。”张晓说,厦门的存量房市场火热,虽然未发现首付贷、消费贷行为,但不代表就不存在。因此市国土房产局决定配合人民银行、银监会,就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或者协助进行“场外配资”等金融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

  开通投诉电话 可拨5121130举报

  此外,检查组还将就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对营业执照和备案证书、收费项目、标准等进行公示,是否按规定办理网上签约,是否存在泄露或不当使用委托人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进行检查。

  ?张晓说,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可采取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罚款等措施。如对于违规操作网签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严肃查处;坚决取缔无照无证的“黑中介”,将检查结果通报全行业。

  记者了解到,检查组设有举报信箱,并开通了投诉电话,市民可举报房产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问题。其中,信箱位于湖滨中路518号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一楼大厅;电话设于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号码为5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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