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甘肃省住建部门了解到,目前甘肃省所有市州已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同时,甘肃省和其他一些省区间也可以展开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据了解,在2015年下半年推出多项政策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之后,从2016年开始,甘肃省内所有14个市州之间已经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甘肃省内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既可以在省内异地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也可以在省内异地购房时在公积金缴存地办理贷款业务。
与此同时,甘肃省和其他省际展开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政策门槛”也被消除。其他省份公积金缴存职工,只要拥有相关缴存证明,就可以在甘肃省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甘肃省缴存公积的金职工,前往其他省区购房,只要符合购房地具体的要求,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甘肃省内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政策的实施,起到了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加快去库存的效果。统计显示,甘肃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数量和金额,均比上年同期有明显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