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更宽领域拓展,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平昌县司法局采取“3+1”模式,规范人民调解档案卷宗。
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卷宗、“随手调”。详列了纠纷类别、卷名卷号、当事人、调解人、受理时间、调结时间、立卷人、立卷时间、保管期限等项目,既方便查找,又美观大方。
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申请书、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人民调解调查记录、人民调解记录、人民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回访记录等文书,规范了调解的过程和内容,既保证了调解卷宗内容的完整性,又体现了调解的严肃性。
统一了人民调解卷宗装订规范。该局为县医调中心等调解组织统一配备了装订机。调解卷宗实行统一的装订样式,统一纸张大小,按照统一的装订目录进行装订,使各调解委员会的卷宗档案实现了整齐划一、规范。
结合该局开展“每月案件评析制度”,定期对各乡镇及专业调解组织的人民调解卷宗进行评析、考核,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通过评比、考核,使各他调解组织更加注意调解过程中材料的收集和调解细节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