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平昌县向全国征集城市形象主题歌,女歌手芦菲演唱的《水墨平昌》被报送参选。如今,这首歌曲却引起一场侵权风波。
歌手索赔:原唱作品被盗用假唱 侵权造成严重损害
2012年,平昌县向全国征集城市形象主题歌,《水墨平昌》参选。该作品作曲人证明,《水墨平昌》由芦菲原唱、首唱。
芦菲认为,评选之后,在自己未授权的情况下,《水墨平昌》被改成《江口水乡》,被确定为平昌县城市形象主题歌,还在全国几十家新闻媒体和网站上播放,而“演唱者”却变成29岁的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周还涉嫌用她的声音在某次旅游节开幕式的舞台上假唱。
“尽管现场舞台上演唱者为周莉萍,但歌曲(指《江口水乡》)全是我的声音。”芦菲说,她发现舞台上的周莉萍,仅仅是伴随播放的音乐节奏对嘴型,并未发出声音。
对此,芦菲曾与当时承办旅游节开幕式的平昌县文化馆多次协商,在2014年5月13日达成一致协议,由文化馆补偿15万元。不过,在达成协议不久后的当年6月底,芦菲提出要把补偿金增加到50万元,遭到平昌县文化馆的拒绝。
2014年11月8日,芦菲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平昌县人民政府和周莉萍侵犯了她合法的著作权、表演权、名誉权等,给她造成了不可挽回和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以及精神损害。索赔包括表演权在内共计500万元,同时要求在侵权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
目前,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