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巴中一网友爆料到巴中市政家属院办事时,被收取了5元临时停车费,但开出的是手写收据。针对此事,巴中市地税局表示,开出手写收据的物业公司未按规定使用发票,将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
近日,巴中一网友微博爆料“到巴中市政家属院(位于巴人广场旁)办事停车,物业现场收取5元临时停车费,开出手写收据,而不是正规的税务发票。”
巴中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6月15日,接到该网友的反映后,巴中市地税局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手写收据出自巴中市宏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该企业的保安与财务证实,当时确实未按规定使用发票,但是是因为税务发票已使用完毕,才改用手写收据。
随后,巴中市地税局对其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同时告知该纳税人拥有申请复议或者诉讼的权利。目前,该企业纳税人已向巴中市地税局办税中心缴清罚款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