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全民法治建设热情,近日,平昌县启动了2015年度“社会最满意守法公民”“人民最满意司法执法人员”“人民最满意司法执法单位”创建评选活动。
本次创建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由乡镇、部门党委(党组)研究推荐,公安、纪检监察、卫计等部门审核考察,县创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最终通过公开网络投票确定候选人,县委、县政府对评选出来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法治三满意”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开表彰,被评选为“人民最满意司法执法单位”的部门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此次创建评选活动拟评选出“社会最满意守法公民”20名、“人民最满意司法执法人员”5名、“人民最满意司法执法单位”3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