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参建单位不按合同协议配备监管人员。如雅安中学监理单位未报建设单位同意,变更安装监理工程师;芦山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派出同一人员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负责人,容易造成项目管理、施工质量控制不力。雅安市政府及时责令相关单位和部门对问题进行了查处。雅安中学监理单位已按合同要求完成整改,协议人员已到岗履行职责;芦山县重建委先后三次对施工单位施工组织不力、人员管理不到位、项目进展滞后等情况进行了通报,芦山县住建局已对违规的施工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2.配套设施不完善,影响建成项目投入使用。截至2015年6月底,荥经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新增园区部分区域供电配套设施不完善,导致部分企业已安装设备不能进行运行调试,制约了入驻企业项目的实施。审计指出问题后,荥经县积极采取措施,加快配套设施建设,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3.地灾治理应急工程由于前期工作不深入,未按期完工。2013年10月至2015年1月,宝兴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的43个地灾治理应急工程项目,有40个未按照合同约定在主汛期之前完工,个别项目因在汛期发生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造成投资增加。审计指出问题后,宝兴县政府已责令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对地灾治理项目的监管和投资控制,目前地灾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
4.8所学校未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宝兴县避险搬迁任务未完成。截至2015年6月底,邛崃市灾后重建已交付使用的8所学校无消防验收手续,宝兴县避险搬迁户中仍有少数家庭未按规划按时搬迁。审计指出问题后,邛崃市教育局正采取措施,协调解决影响消防验收的遗留问题;宝兴县组织受灾户通过投亲靠友、搭建临时避险棚等方式实施临时避险,同时加快避险搬迁安置房建设进度,力争尽快完成避险搬迁安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