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背景下,《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对互联网约租车的规定比出租车更为严格,还给拉上了公安,税务,工商,通信,人民银行一大堆婆家,几乎要扼杀专车,这体现了官方早期的态度。
这份征求意见稿发布后被口诛笔伐,经过接近一年的修改后,正式办法出台。
新办法做了利益交换,专车合法化,但是管理部门归到了出租车管理部门,算是皆大欢喜。
但是,政府并不是一个《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就完了,政府需要对网约车有更多的控制和规范,于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出台。
二、权力制约资本
在滴滴与优步合并后,专车司机与乘客都存在一定的恐慌。大家担心这种份额的巨头会垄断市场,一方面提高运营价格,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另外一方面会降低成本,降低对司机的补贴力度。
由于其足够高的份额,像易到这种小公司是无法对抗或者平衡的。
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出台出滴滴敲了一下警钟。
从内容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主要是约束约租车司机与互联网约租车公司的。而保护的是乘客与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利益。
其实,关于互联网约租车不得巡游揽客的规定在《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就有体现,如今只是换了一个地方。
网约车车内设施配置及车辆性能指标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订单,不应巡游揽客,不应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这些规定都是保护出租车市场的,虽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不具备强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