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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掌握16条原则 购房不留下遗憾

时间:2014-10-12 17:50:41    作者: 87371378    来源:热线房产网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说起购房,好多人都会说,这是件大事,弄得不好,好事变成官司。据我多年对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探究,我认为购房者购房时能掌握下面16条原则,就能购到满意住房而不留下遗憾。

一、锁定购房目标

购房者要根据自己工作、生活、社交等区域,来确定自己所购房子的位置;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但要注意同一类房型面积有大小,还有层次朝向的关系)要有购房的预算总价;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究竟是买现房还是期房;对房型有何特别的要求,譬如厅要多大应心中有数。

二、掌握“T+1”原则

从区域经济角度认识,目前上海的徐家应该是绝对的“旺地”,但是从住宅经济方面看,楼市的“钻石地段”却在离“旺地”大约15分钟左右的衡山路、华山路、宝庆路一带。这就是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楼市流行的“T+1”概念:即:“距离市政设施和商业网点1公里为所在区域最佳住宅地块。”

三、买开发商的头脑

颇具经营理念的房地产发展商开发的新楼盘一般选址正确、定价合理、房型超前。

四、买同一区域连续成功开发的楼盘

房地产有明显区域性特点,跨地区开发会增加成本,稀释利润,而房产开发是一个资源整合过程,所以买已经在同一区域连续成功开发的楼盘较为保险。

五、购买1999年2月以后造的楼盘

许多城市在1999年2月以前,多层住宅并不强调要打桩,楼板也不强制要求现浇。而1999年2月以后,一些城市对房屋质量标准制定非常高的要求:如多层住宅要打桩,以控制沉降在15cm以内(过去标准40cm),设计也要请监理等技术措施。

六、层高不宜超过3米

过去住宅层高一般为2.8米,应该是有科学依据的。现在开发商为追求“销售卖点”将层高提高到3米以上,这是欠妥的。层高应与面积相适应,如果客厅的面积才30多平方米,而层高却3.2米,三维空间比例就失调了,如果客厅100平方米以上,那3.2米层高才会有意义。

七、小的不一定是美丽的

每个房间非常局促,使用功能便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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