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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营改增涉及哪几个行业?实施有什么难点?

时间:2016-04-14 11:18:11    作者: jiangjiang    来源:互联网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但在我国,现实的情况是,增值税的税收负担是有可能由企业来承担的,主要原因有四点:一是在价税合计的报价体系下,交易的双方主体有可能因谈判议价能力的强弱,而导致税收负担转嫁到其中的一方,从而导致税收负担无法顺利传导到最终消费者;二是基于税法对于存量资产、不动产等的特殊规定,有可能导致一些存货及资产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最终产生税负沉淀;三是我国存在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两种不同的增值税计税方法及规定,由于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或劳务无法作进项税额抵扣,也会造成税负的沉淀;四是由于我国交易模式的多样性及交易主体的多样化,从而会导致与一些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主体进行交易时,购进的货物、劳务、无形资产等无法作进项税额抵扣。

  其中土地出让金就是一个让人十分纠结的例子,由于出让土地的主体没有缴纳增值税,那么购买主体显然不可作进项税额抵扣,可是土地出让金及各种行政规费通常占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的一半以上,所以许多房地产企业呼吁土地出让金给予计算抵扣。殊不知,由于上一环节没有缴税,计算抵扣只能由财政进行补贴,而一旦涉及财政补贴就要权衡由哪一级财政进行补贴、这种补贴是否合理等复杂的问题。

  第二,财政的承受能力问题。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的国内增值税为30850亿元,同比增长7.1%,扣除“营改增”转移收入因素后增长2.5%。而2015年8~11月的数据显示,除10月份国内增值税为2779亿元、同比增长2.3%外,其余月份国内增值税呈同比0.3%~4.7%的下降趋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尽管一些企业反映其“营改增”后税负上升了,但宏观数据显示,我国增值税的总量呈下降趋势。当金融、建筑、房地产等四个行业纳入增值税的课税范畴后,如果新增投资导致抵扣项目较多,则有可能由于实现了抵扣链条的相对完整性,从而减少了增值税的税额。那么,在增值税税收总额呈下降趋势的背景下,推行这项税制改革必然要考虑我国财力的可承受性问题。而一国的财力关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经济基础,所以是政策推进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阅读: 营改增 二手房交易 税负 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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