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3:提高贷款最高限额 降低首付款比例
前: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首付款不得低于所购房总价的30%
后: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首套房建筑面积在90㎡及以下,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新政把全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之前的30万提高到35万。同时支持职工购买首套和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使用公积金。首套房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在90㎡及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所购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谢华介绍,按照之前的标准,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所购房总价的30%,并没有平方数的区分,而新政除了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外,还根据平方数降低了首付款比例,对于购买刚需和改善型购房者来说是一件好事。
变化4:开展异地贷款业务 鼓励巴中人回乡就业
前:不能异地贷款
后:可以异地贷款
调整后的新政规定,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异地缴存人在巴中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参照《巴中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谢华举例,假如你是巴中人,之前在南充上班,交了两年的公积金,现在回巴中上班,你可以拿着南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在巴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韩华告诉记者,这个异地贷款业务之前是没有的,也是这个新政第一次提出来,可以让更多在外打工的巴中人回乡购房、就业。
变化5:取消贷款中间费用 市民省去300元公证费
前:需缴纳公证费300元
后:取消公证费300元
调整后的新政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应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切实减轻职工贷款负担。谢华告诉记者,以前巴中公积金住房贷款的中间费用只有公证费300元,新政实施以后,市民就不用付这300块了。